日前,成都中院判决了一起知产侵权案。四川洁能干燥设备有限责任公司起诉南充首创科技公司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生产、销售的辣椒烘干机成套设备产品侵犯了原告的专利权。最终法院宣判原告胜诉,判赔金额高达52万元。
此案一出,迅速在网络成为讨论的焦点。从全国知产保护的角度来看,该例农产品烘干机领域的专利维权诉讼比较罕见。而此案也给人们带来诸多思考和警示:面对投机取巧的不法行为就要敢于亮剑,就要多方合力硬气一点;广大买家也要不断提高知产保护意识,警惕买到侵权产品带来不必要的连锁风险。
警惕侵权产品带来的法律风险
通常情况下,消费者购买专利产品进行使用,并不会构成专利侵权。但如果买到未经授权的专利产品时,往往也会给自身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从全国农产品烘干机专利侵权案来看,侵权人被判停止生产、销毁侵权产品,这就让广大买家在动辄价值百万的成套设备面前,面临着使用维修等售后无门、服务无法保障等尴尬局面,被动卷进专利维权的漩涡,饱受一系列使用、技术、售后、服务上的风险。
通过此案的巨额判赔,也让人们清晰的看到,市场主体应当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严防侵权行为,从思想和行动上避免去触碰法律的红线;广大买家也应该明白,具有知识产权的“静压式烘干机,不是想用就能用”,通过提高知识产权意识,警惕身边的侵权产品带来不必要的相关风险。
通过此案,也足以看到国家运用行政、法律等手段保护知识产权和科技创新的力度,维护市场主体守法经营环境的决心,也能起到“侵权人得不偿失、权利人理直气壮”的一个警醒。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如今,随着知识经济高速发展,知识产权在市场竞争中的作用愈发明显,它不仅是市场主体科技创新的智慧结晶,更是维持生命力、争夺市场和赚取利润的重要载体和利器。
在发展过程中,权利人通过行使法律赋予的专有权利,在激烈的市场环境里取得独特的竞争力,这无可非议。但是,一些企业在不经授权许可的情况下,恶意盗用他人知识产权的权利,破坏公平的市场秩序,践踏科技创新环境,严重挫伤着权利人发明创造的积极性。
因此,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就是保护权利人权益,就是保护创新。
严惩侵权行为更需多方合力
事实上,类似全国农产品烘干机专利侵权第一案的例子不在少数,权利人应该知己知彼,积极研究相关法律,勇于且善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抗盗用知识产权、妨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行为。
纵观这类侵权案例,涉案金额大、领域广,且多是通过举报被查处的,涉及区域广、关联部门多。对于此类专利侵权,我们更应多方合力,敢于亮剑,坚决说“不”。
作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重要力量,人民法院应切实发挥激励创新创造、维护公平竞争等审判职能作用,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审判质效,为护航创新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同时,保护知识产权不能单打独斗,要深化跨地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协作,加强跨地区跨部门执法交流,形成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和犯罪合力,推动知识产权领域社会共治。
此外,还要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教育,主动引导市场主体自律,大力营造不敢侵权、不愿侵权的行业风气,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保护意识,让知产意识、品牌观念、专利思维逐步深入人心,激发全民参与、共治共享的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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